为建立健全我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,建设一批各具特色、集成发展的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,引导和促进我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<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重点改革工作安排>的通知》(清新改委发〔2020〕1号)文件要求,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编制了《清远市清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为广泛吸纳合理化意见和建议,现再次予以公布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,积极献言献策,我们将认真收集汇总各类意见和建议,并据此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,使办法更合理可行。
(一)公开征求意见时间:2021年5月17日-6月16日。
(二)意见反馈方式如下:
1.信件函送地址: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号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;
2.邮政编码:511800;
3.联系电话:0763-5830666;
4.传真号码:0763-5811383;
5.邮箱:qxwljwhg@126.com。
附件:清远市清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
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