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航栏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征集调查中

关于再次征求《清远市清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时间: 2021-05-17 09:03   来源:本网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     为建立健全我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,建设一批各具特色、集成发展的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,引导和促进我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<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重点改革工作安排>的通知》(清新改委发〔2020〕1号)文件要求,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编制了《清远市清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为广泛吸纳合理化意见和建议,现再次予以公布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,积极献言献策,我们将认真收集汇总各类意见和建议,并据此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,使办法更合理可行。

    (一)公开征求意见时间:2021年5月17日-6月16日。

    (二)意见反馈方式如下:

     1.信件函送地址: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号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;

     2.邮政编码:511800;

     3.联系电话:0763-5830666;

     4.传真号码:0763-5811383;

     5.邮箱:qxwljwhg@126.com

     附件:清远市清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

稿)

附件:清远市清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(最新).doc

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,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。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,请您稍候…… ×

网站导航

底部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: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
网站运维电话:(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) 电子邮件:

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         网站标识码:4418030003

[粤ICP备05057909号]